第74章 你不会是上帝(god)吧?(1 / 2)

斯塔克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大块头正在自己的工作间摆弄放置在机械台上的零件, 这位金发先生穿着一身像是莎士比亚舞台剧的戏服, 红艳的披风在地板上轻快地拖行。他的肩膀十分宽阔,身材魁梧, 个头很高。

斯塔克重新把眼睛闭起来, 他现在对金色头发的男人有点过敏了, 尽管他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历。

也许是来接他上天堂的使者。

“安东尼, 你总算醒了,吾友玄苓说, 你要到今天晚上才能醒,显然他判断失误了。”

斯塔克的耳边传来一阵清晰又隆隆的男声, 他觉得自己的耳膜都快要震破了, 于是他不得不睁开眼睛。

男人头发上的金色像马克盔甲的涂装一样闪着耀眼的光芒插//进他的眼球:“你不会是上帝(god)吧”斯塔克用力地盯着对方重头到脚地打量, 金发先生带着明媚的笑容看着他, 不像是恶魔, “真高兴我死后是上天堂而不是下地狱,我死了多久,有多少人为我哭泣我猜没有几个,我得罪的人不少, 希望我的葬礼别太草率。”

男人思索了片刻才一个一个回答他:“你还活着, 亲爱的安东尼,有人救了你, 所以没人为你哭泣。”金发先生用宽大的手掌顶了一下斯塔克反应炉的位置,“但你必须动作快,你昏迷了3天, 这东西可能没办法一直待在你的胸口。”

斯塔克低头看了看,一团黑漆漆的像是触手的生物堵在他胸口中间的肉//洞里,无数的触角在洞口边缘时进时出,反应炉已经不翼而飞:“见鬼(holy shit)!,这是什么东西!”他张着嘴大口的呼吸,带着不可置信的哽咽腔调,“我的反应炉呢”

“这是茯苓草上面的寄生菌。”金发的男人说,他拍打着斯塔克的肩膀,安慰道,“寄生菌能帮助你清洁身体里的污垢,是好东西,至于你说的玩意儿。”他看向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你说的是那个发光的小铁圈吗,你现在不能使用那个东西,除非你能保证小铁圈不会给你的身体带去伤害。”

金发先生像是知道很多事,他的耐心也足够好,总是能立刻回答斯塔克提出来的每一个带有疑惑的问题,哪怕其中有一部分只是顺口的感慨,金发先生也不厌其烦的解释。

“真恶心。”斯塔克左顾右盼,也不敢用手去触碰,“我要怎么把这黏糊糊的鬼东西扯出来,我不可能一辈子戴着什么细菌吧还有,你到底是谁,我认识一个影后是妖怪,你也是什么妖怪吗,演舞台剧的”

“我是神(god)。”对方一边说一边挺了挺胸膛,他拥有跟美国队长不相伯仲的胸大肌和强劲的手臂力量,“索尔.奥丁森(thor odinson),来自阿斯加德。”自豪之态随着他的话语逐渐生动。

斯塔克对这位“上帝”富有戏剧性的方式做自我介绍感到非常可笑,但他还是忍住没有笑出来:“所以……”他顿了一下,“你是什么变的,金毛寻回犬还是拉布拉多我猜肯定不是哈士奇。”

索尔当然不是神,起码不是斯塔克认为的那种神,更不是上帝,他也不是任何品种的狗。斯塔克倾向于将对方视为外星人,他所居住的星球是几万光年外的叫做阿斯加德的地方。鉴于索尔的形象跟地球人几乎没有差别,斯塔克判断,那个叫阿斯加德的星球应该也跟地球属于同一银河系。

索尔不止一次到过地球,他的年龄好像也和唐佩苓差不多,在玄苓大人将斯塔克身体里的毒素净化掉以后,索尔就出现了,他受玄苓大人的嘱托,协助斯塔克完成新元素的反应炉,如果他愿意的话,还可以顺便拯救美利坚的中庭人。

索尔把地球称为中庭。

“所以,你的意思是,救我的是佩苓的父亲,他就一直躲在某个阴暗的小角落,看着我被满大人欺骗,直到我差不多快断气了才出现”斯塔克道,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生气,“他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不满的地方,我知道我不是完美男友,但他至少应该阻止满大人拿走狐灵珠,那是佩苓的东西,而且对她很重要。”

斯塔克借助人工智能校对新录入的数据,他必须尽快合成新的元素替代弧反应炉的内核,玄苓大人似乎没有祛除斯塔克血管里的弹片,也许那是他给他的另一个考验。

斯塔克对霍华德的遗物有了新的发现,他翻看着那些杂乱无章的笔记,接着是录像带,这是他在濒临死境的一刻偶然间的灵光乍现,他希望现在脑子里的想法是对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狐灵珠,安东尼,佩苓现在的状态不错,我昨天见过她了,她明天就能结束历练,她是个很棒的姑娘。”索尔帮不上什么忙,他坐在一张完全不符合他屁股尺寸的椅子上,喝着斯塔克工作间冰柜里的龙舌兰,三天来,他几乎喝光了别墅内所有的存货,“至于吾友玄苓,他不会对任何人类不满,他喜欢人,男人女人都喜欢,特别是长得漂亮的。”

“哦,这话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斯塔克道,“我可不喜欢男人。”

特别是金头发的。

“他只是不参与中庭的斗争。”索尔继续说,“不过,显然他是喜欢你的,因为他救了你,玄苓从不救快要死掉的人。”

“等一等,不觉得很矛盾吗,你说他喜欢人,但又不救快死的人。”斯塔克用起重机砸穿地板,猫着身子尝试抬起一根粗壮的金属管道,他试了几次都失败了。

索尔站起来,又拧开了一瓶葡萄酒的木塞,他走过去,单手举起斯塔克怎么使劲都无动于衷的水管:“玄苓已经活10万年了,他看中庭人就像看孩子一样,你会对两个5岁的孩子打架表现出格外的关注吗”

“谢谢老兄。”斯塔克相当不客气地指挥索尔搬运那些重物,而对方似乎很乐意帮助他,大概是为了弥补喝光了这里的酒,“你刚刚说佩苓的父亲喜欢我,具体表现在哪方面”他假装自己只是不经意间随口问起。

“他救了你就是最好的证明。”索尔道,他的声音像打雷一样响,“玄苓到阿斯加德找我的时候,告诉我佩苓的未婚夫不是金色的头发让他感到非常遗憾,但他觉得那是一个可爱的家伙,我猜那个人就是你。”

斯塔克的表情显得有些怪异,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郁闷,他对“未婚夫和可爱”之类的单词感到雀跃,但一想到金发这件事,就有些不是滋味儿:“他为什么这么执着头发的颜色”

“因为佩苓的初恋就是个金发男孩儿。”索尔满不在乎地说。

“你也是金发男孩儿。”斯塔克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问题,“而你叫她佩苓,通常只有熟悉她的人才这么叫她,比如我。”

索尔爽朗地笑起来:“我追求过她。”魁梧的神说,“不过佩苓更喜欢黑头发的男孩儿。”他的笑容无比坦诚,“她当时只对我弟弟感兴趣。”

斯塔克大概理清了头绪,虽然他现在心烦意乱,唐佩苓和索尔早就认识,这个“早”,大概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既然对方也知道唐佩苓以前提到的过去。这也就是表示,唐佩苓和她的父亲,能够不借助飞行器或是宇宙飞船,就能到达光年以外的宇宙。

正如索尔,这个自称雷神,其实只不过是身强力壮,又有点英俊的男性外星人,好吧,是非常英俊,也不是依靠宇宙飞船才抵达地球的。

以及,唐佩苓的父亲更接近一个神的形象,他肯定是个严肃又难沟通的老家伙。

“看起来噩耗接连不断。”斯塔克无所谓地把一块电路板扔出去,但他听起来既紧张又不安,“我不但有两个金发碧眼的竞争者,还有一个黑头发的竞争者,我居然一直愚蠢的以为佩苓在认识我之前连男人的手都没牵过,像她那样迷人的姑娘怎么可能只有过我一个男朋友。”

他不该为此抱怨,斯塔克是最没有资格抱怨这种事的人,或许是嫉妒心在作祟,毕竟托尼.斯塔克是个“小肚鸡肠”的家伙,他面对着一个无论是身材还是样貌都优于自己的“神”,难免有点不够自信。

但至少,斯塔克想,他的女孩儿没事,这就足够了,没有比这更动人的消息。

“我印象中她没有男朋友。”索尔道,他走到屋子中最特别的沙发前准备坐下,然而斯塔克第一时间制止了他,因为那是唐佩苓的专座,“也没牵过男人的手,就连洛基也没机会牵她的手。”

“洛基又是谁”斯塔克道,“另一个金发男孩儿吗”

“洛基是我的弟弟。”索尔道,“他是黑头发的,跟你一样。”

斯塔克启动了临时组装的仪器,他坐在椅子上提议道:“不如我们来谈谈满大人吧,既然你对地球如此了解。”

“我对他不算了解,上一次来中庭的时候我没见过他,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满大人很擅长心灵控制。”索尔道,“不过肯定都是小把戏,你怎么样”

“我,呃,我没什么感觉。”斯塔克心虚地说,他感觉糟透了,当满大人以齐航的样子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脑子就变得不清醒起来。斯塔克以为是自己听到唐佩苓有危险才显得焦虑,他甚至将狐灵珠都交出去了,他明明答应过唐佩苓绝不把宝贝拿给任何人。

索尔没有拆穿他的谎言,也许雷神根本不打算怀疑对方,他只是拍打着斯塔克的肩膀(这让斯塔克觉得自己的骨头快散架了):“我们不能再继续聊天了,安东尼,你的伙伴需要你,他们三天前没能抵达洛杉矶,满大人带着他的军队掳走了很多中庭人。”

“哦,不!”一定是狐灵珠起了作用,斯塔克知道,他清楚那是多么厉害的东西,尽管他不确定那东西到底厉害到什么程度,既然能让像他这样的人类活500年,肯定比他想象的还要厉害,就像注射在美国队长身体里的超级血清。</p>

满大人敢于露出真面目,就表示他的力量肯定跟以前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