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二十八章(1 / 2)

大县令小仵作 少地瓜 6537 字 1个月前

庞牧这一把当真没有半分怜香惜玉的心思, 嫣红半边身子都要飞起来,

落地后摔得眼冒金星。可她还是连滚带爬的扑过来,硬生生把自己挤到刀尖和被绑缚的男人之间。

她的面颊和下巴一侧都被蹭出血,本人却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一样,只是对着庞牧苦苦哀求,“大人, 真的是我做的。他是个好人!”

“把她拖下去!”庞牧面不改色的对左右道。

两名衙役上前,轻而易举的将嫣红拖到一旁。

她拼命挣扎, 疯狂尖叫,却不能撼动一分一毫。

晏骄叹了口气,“你尚且连挣脱都不能够,又如何能在短时间内对死者致命两连击,对方甚至连反应和反抗的时间都没有?”

“是我做的, 咳咳, ”才刚被庞牧一脚踢昏的男人悠悠转醒, 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往自己身上揽罪, “嫣红是无辜的。”

“不,他才是说谎!”嫣红终于慌了,两只瞪大的眼睛里满是惊恐,渐渐地又滚出泪来, “是我做的!”

大山拼命抻着脖子望向她, 眼底翻滚着许多复杂的情绪。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也不知是太痛了, 还是怎么的,竟又无声吞了回去。

都说保命才是人的本能,而这种生死关头依旧毫不顾忌的往自己身上“栽赃”的场景……晏骄一点儿都不感动。

“两位,”她冷着脸说,“希望你们明白,衙门上下都不是傻子,不是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真无辜的自然无辜,可但凡参与了的,谁也别想跑。”

不管这两人背后是否有什么惊天动地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可是他们确实很可能是背负十数条人命的连环杀人犯,其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令人发指,完全不值得同情。

哪怕嫣红的转变事出有因,可冤有头债有主,她不去找始作俑者,却来迁怒旁人,那些死去的人们何其无辜?她的悲惨遭遇并不能为其所作所为买单。

真凶已捉拿归案,事情的前因后果,也便渐渐清晰明朗起来:

嫣红在遇见魏之安之前就已经艳名远播,日日都有好些人争抢着将价值千金的珠宝玉器捧到面前,只为博她一笑。

可她谁都不喜欢。

可就是这么一个心高气傲的她呀,偏偏栽在那么一个突然出现的他身上。

魏之安是被文会上的人半拖半拽硬拉来的,整个人不自在极了,又羞又怕的缩在角落。可饶是这么着,他的脊背依旧挺直,硬是将这纸醉金迷的青楼坐出一股风骨来。

正要下楼的嫣红看的有趣,娇笑道:“那书生,哎,穿青衫的书生!”

魏之安愣了下,下意识抬头,便是一眼万年。

嫣红真是爱惨了他,每每都爱逗弄,看着他面红耳赤却又不舍得躲闪;

魏之安对她也珍视万分,每次过来,都要买些小玩意儿,或是带几块点心。

其实这些东西都很便宜,但嫣红就是喜欢,喜欢得不得了,哪怕只是一支粗糙的桃木簪子,也欢喜无限。

她忽然就觉得这日复一日麻木的日子有了盼头,她开始真正的用心打扮,然后每天一睁眼呀,那一双含情美目便盯着门口,痴痴地盼着。

有人可盼的日子里,嫣红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运的女子。

魏之安为她画眉,教她念书,当嫣红念到那一句“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突然觉得这说的正是自己,可又觉得还不够。

哪里要得了一日呢?只要几个时辰不见魏郎呀,她这颗心就飘飘忽忽,没个着落。

有生以来头一次,嫣红真心地想跟一个男人走。

哪怕是吃糠咽菜,她也欢喜。

魏之安将母亲留下的玉佩给了嫣红,郑重道:“待我来日高中,必娶你为妻。”

嫣红依偎在他怀中,仰着脸痴痴的看着他,眼睛里的情谊浓的像要淌出来一样,“我现在就能跟你走呀。”

魏之安几乎要说好,却还是忍痛摇头,“我只是穷小子,你妈妈不会同意的。”

“她会的,”嫣红天真的笑道,“她那样疼我,也曾亲口许诺,若我来日觅得如意郎君,她还要将我风风光光八抬大轿嫁出去哩!”

妈妈一定也会真心替我高兴呀。

魏之安终究还是只身一人赴京赶考去了,嫣红日日都立在窗口,朝着京城方向翘首以盼。

她等呀,盼呀,天气冷了又暖,暖了又冷,最后满腔的欢喜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老鸨来劝过几回,摇头叹气,“我早说过,负心最是读书人,他不过把你当个玩意儿罢了,一离开青町镇啊,眨眼便把你忘啦。”

嫣红不信,整个人都失了魂魄,不吃不喝,又闹着去京城找他。

老鸨忍了大半个月,到底忍不下去,逼着她接客,谁知嫣红转眼就抓伤了嫖客,叫老鸨很是下不来台。

她被打了一顿关在屋子里,结果当天夜里,白日被抓伤的那个书生竟瞒过所有人,偷偷从窗子里爬了进来!

“臭女表/子,给脸不要脸,旁人捧几句,真当自己是个仙女儿了?什么阿物,便是茅房都比你这千人踩万人骑的婊/子干净些!”

嫣红本就是个女子,挨了打,又挨了饿,哪里是他的对手?

正绝望间,那个一直影子一样跟着自己的大山却突然闯进来,举起香炉狠狠砸在书生脑后。

大山力大如牛,这一击下去,铜香炉都裂了,那书生脑袋塌下去半边,口鼻冒血,登时就没了气息。

嫣红吓坏了,好似木塑泥胎一样僵在原地,叫都叫不出声。等回过神来,尸体已经被大山丢到不知哪里去了。

她怕极了,可心底却又隐隐觉得痛快:

瞧啊,欺负我的人,死了!

那书生是偷着来的,谁也没瞧见,便是死了,也没人知道是谁做的。

嫣红惶恐了几日,衙门里也有人来例行公事的问过,最后都不了了之。

后来她突然就想开了:左右那个曾经的嫣红已经死了,剩下的自己还怕什么呢?

只是……她总觉得对不起大山。

这个傻小子,只因自己随手丢给他几块不爱吃的点心,便认准了她。

她不过贱命一条,死就死了吧,可大山……他本不该这样的。

他还年青呀,又有一把子力气,等略攒几个钱,离了这个腌臜地儿,照样娶个贤惠的媳妇,生几个娃娃。

他还能离开呀。

对大山,嫣红劝过,骂过,打过,可根本不管用,大山还是像以前那样,沉默寡言,同时在暗中默默地帮她。

帮她善后,帮她赶客,帮她杀人……

嫣红既气他不听话,可却也知道,自己离不开他。

留下吧,就当是两个可怜的人做个伴儿,日后黄泉路上也不寂寞……

事到临头,嫣红把什么都交代了,只还是试图将大山摘出去;可同样的,大山也什么都交代了,却始终梗着脖子,硬说都是自己做的。

晏骄看着她美丽的面庞,长长地叹了口气。

何苦来哉?

借着这个机会,庞牧索性将烟雨楼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仔细清理了一遍,不仅查出老鸨做假账,竟还有许多私藏的违禁兵器和药物,都一发收缴了。

那老鸨人称莲姨,今年四十多岁了,可因保养得当,仍是半老徐娘风姿犹存。

一开始,她还魅笑着,将那扑了香粉的手帕子往庞牧脸上扫,又把嗓音掐的娇滴滴的,没骨蛇似的扭着,东拉西扯说些闲话。

谁知庞牧狠狠打了几个喷嚏,直接拍了桌子,喝道:“没骨头么?老实坐好了!”

一旁晏骄忍不住扑哧笑出声,莲姨一张脸臊的通红,虽有些不甘心,到底不敢再发/浪,老老实实的认了错、画了押,规规矩矩的站着听训。

庞牧叫人记下来,又指挥着人贴了封条,把那莲姨心疼的要呕出血来。

“这,这”

“什么这那的!”庞牧对这种人素来没什么好脾气,“有鬼没鬼你自己心里清楚,待本官命人细细查了再说!”

青楼这种地方素来不清净,哪里禁得住细细的查!

莲姨心中好一阵火烧火燎,可转念一想,哼,官大一级压死人,这厮不过区区七品芝麻小官儿,哪里能与自己背后靠山相抗衡?且叫你得意这一回,来日你这莽汉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她心头忽然又松快了似的,重新没话找话说:“大人,嫣红?”

庞牧微微眯起眼睛,似笑非笑,“怎的,你尚且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难不成还要替她求情?”

“不敢不敢,”莲姨忙赔笑道,只是又忍不住叹气,“好好的姑娘,可惜了。”

晏骄突然一阵恶心,忍不住讽刺道:“您可真是慈善。”

“她们喊我一声妈妈,也不是白叫的,”也不知莲姨是没听出她的画外音,还是早已练就城墙般厚实的脸皮,竟还有些得意的道,“嫣红这孩子争气,多少老爷们都爱的什么似的,我素日也最疼她!如今看她落得这般田地,我这心里啊,便好似刀割一般的疼呐!”

说着,她又抬手扶了扶微微有些歪斜的发钗,“早年我就说过,这男人啊,信不得,哪里比得上银子可靠?我还指望她来日帮我一把,继承我的衣钵,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若她老实听我的话,哪里会有今日?”

说罢,又叹了口气,“那魏之安一朝鲤跃龙门,哪里还能记得起她?偏她是个死心眼儿,还想学人写信哩!”

晏骄已经快要呕出来,庞牧的脸色也不好,才要说话,就见刘捕头脚步匆匆的跑来,上前行礼后低声耳语道:

“搜出来几本册子,上头不少要紧的人名和数额,前任县令、现任都昌府知府大人的名讳都赫然在册。”

都昌府,便是平安县所在省府。

“干得好!”庞牧双眼一亮,才要说话,见莲姨还木头桩子似的立在原地,当即黑着脸一挥手,“来人,将她押到角落候着!”

官场复杂,多有财色交易,而青楼更是重灾区,搜出这种东西非但一点儿不奇怪,而且一般情况下都十分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