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相对论(1 / 2)

汉乡 孑与2 2864 字 28天前

第三十五章相对论

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曾经构建出无数种可以富国强兵的法子,很多法子都被渴望强大的诸侯们所选用。

那时候的君主们对富国强兵的渴望几乎没有底线。

在一个需要竞争的世界里,需要保证自己统治不会被瓦解的时代里,君主们考虑的更多的是自身。

威胁太多,人们的注意力只能集中在最要命的几个点上,余者,不足论。

所有的幸福生活都来自于战争结束!

只有当战争彻底结束了,人们才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自己的问题。

所以,秦法,在战国时期被百姓们忠实的遵从了,当战争结束之后,对于生命威胁最大的战争没了,人们自然就会回过头来考虑继续遵从严苛的秦法,是否还有必要。

于是,秦——二世而亡!

“法家诸子,大多沦为帝王鹰犬,即便是商鞅也未能逃脱狡兔死,走狗烹的命运。

李斯初学儒,道两法,后来因为需要钻研了韩非之学,继而将法家之事纳入行事准则,最终也落得一个身败名裂,身死族消的下场。

到了我朝,侯封,晁错,郅都,宁成,张汤,哪一个看起来对我大汉都有大功,然则,他们的下场如何

听闻云侯曾经冒天下之大不韪,送别了张汤,那么,云侯应该知晓,但凡是与法家结缘者,都没有好下场。

他们太重威权,最后死于威权之下也算是死的不冤。

董仲舒一心想要将我儒家发扬光大,老夫初期甘愿为其门下走狗,甘愿为他奔走。

然而,这个老贼为了儒家兴盛,却忘记了我儒家本该坚持的道义——从道不从君!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恒言君之恶是为忠!

法家要求臣民像狗一样跪伏在君王脚下,所谓‘君恩隆于父恩’简直违背人伦,为了君王可以弒父,杀母,不但不受惩罚,反而歌功颂德!

非人哉!

《尚书》有言:抚我则后,虐我则仇!

孟子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如此,方为我儒家,行此事之人,方能称之为儒!

以天下之民为心头之肉,以四海百姓疾苦为身上之衣,施大善,行大义,方为儒门大弟子!

云侯也是我儒家门下名宿,十年间,西北理工异军突起,行走天下与我儒家大义相亲相近。

西北理工处处为民着想,处处行大义慷慨无私,这才是我儒家之精神所在。

董仲舒沾染法家,下场必定与李斯之流毫无二致,大浪淘沙后,正该是云侯这等盖世英雄雄起之时。

西北理工的学说必将绵延万年!”

夏侯静一口气把要说的话全部说了出来,然后就笑着起身,拱手告辞,连云琅的答复都懒得听。

很多高人就是这样,用一堆大道理将你逼到墙角,明明没有选择的余地,却非要说他从来都没有逼迫你接受。

这种人非常的可恶。

霍光拍着嘴巴从里间走出来,这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混蛋,夏侯静一番慷慨激昂的话,似乎对他没有半点影响。

“都是一些老套的套话,师傅过虑了。”

云琅抬起头瞅着霍光道:“那就说说你的道理,反正,我是被夏侯静的一番话给打动了。”

霍光道:“问题是我们是西北理工啊,不是儒家,现在虽然被董仲舒将我们纳入到儒家体系之中,我们依旧是无拘无束的西北理工啊。

对我们而言,不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法家,没有一个门派可以成为我西北理工的师门。

就如师傅所言——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法门。

儒家说法家不好,却不知法家乃是救急之法,得利于一时,难以长久。

病重之时,切手跺脚在所难免,饮鸩止渴先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商君执政之时,秦国已经被魏国逼迫的快要喘不过气来了,正值生死存亡之际,活命自然是第一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