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4.06(1 / 2)

我不知道血液被人抽空是什么样的感受,因为我没有经历过。

但是此时此刻,我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不自觉地颤抖,四肢仿佛被覆盖了一层坚冰,冷到连动一下都很困难。

这不是我第一次直面杀人,可是这是我第一次直面自己与自己有所交集的人被袭击。

愤怒

不,并不是那样。

说到底我和土著人只是萍水相逢,充其量也就是他给了我几枚硬币请我喝果汁的程度。然而我的内心还是升起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如果说当年在面对小男孩向我伸出来的手的时候我感觉到的是不甘和愧疚的话,那么现在我的感情可能就更加复杂一些。

身体的动作永远比思维要快上一步。

我将右脚脚底作为发力点,压低了重心向着斯坦因冲去。

英雄杀手似乎没有想到我会突然发难,他的肩膀结结实实地吃下了我这一记飞腿,扎在土著人身上的刀也随着主人身体重心的骤然变化离开了原本安置着的位置。

“……正好,”我抬起头,面无表情地注视着眼前的通缉犯,“我还跟父亲打赌说三天之内要找到你呢。”

看样子保须之行很快就能结束了。

唯一让人觉得棘手的是我没带手机,也不知道便宜老爹他们能不能巡逻到这一片来。

当然,我估计是不能的。

因此我的行动应该以带着伤员离开为主,击败斯坦因这种事情想想就行了。再怎么强我也只是个学生,和击杀了众多职业英雄的通缉犯相比,我那点战斗力只怕还不够他塞牙缝。

“小孩子……”斯坦因似乎愣了一下,“快滚吧,这里可不是小孩子应该来的地方。”

我扯着嘴角笑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是小孩子,所以看见有人在自己眼前被杀就该无动于衷吗”

别开玩笑了。

我确实不想做英雄,但是这不代表我能够忍受有人在自己眼前被杀害。对我而言,无论是倒在地上的土著人还是向我伸出手的小男孩,他们都是我应该去救助的对象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

“狂妄的小鬼,”斯坦因举起刀,磨损得十分严重的武器上泛着刺目的白光,看样子有被保养得很好,也不知道那些豁口是怎么弄出来的,“我再说一遍,快滚!”

“不觉得你劝人离开的方式太强硬了吗这样可是会把小孩吓哭的啊!”

我懒得跟他废话,再次起跳,左脚向着对方的脑袋踹去。

这次就没有上次那么好运了。通缉犯的破旧日本刀精准地卡在我的脚底和他的脑袋之间,轻而易举地卸掉了我施加在这一击上的所有力道。

紧接着,他双臂发力,将我挥开了将近两米的距离。

我不得不调整重心,半蹲着落到地面上。

考虑到之前做过的分析,斯坦因应该不怎么擅长一对多的战斗。单凭我一个人的力量确实不足以对他的行动造成影响,可现在在场的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

“土著人先生!”我刻意压低音调,试图使自己显得更加从容一些,“请和我一起击败他……我会尽量不使用个性的!”

没有英雄执照的学生是不被允许使用个性伤人的。

好在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使用个性,战斗也是以体术为主,这样的规定于我而言并不是很棘手。就是不知道没有执照的学生在不使用个性的情况下伤人会怎么算。

大概是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