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记?这个故事,怕是跟《求医》一样让人难受……”郑维新有些失落,然后就仔细看了起来。
《流浪记》写的,是一个无父无母,在外面流浪的孤儿。
这个孤儿名叫豆豆,他一开始其实有个幸福的家,可惜遇到了土匪,父母都没了,他就开始要饭为生。
而故事的开头,是他一路来到了上海,见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这个故事,是穆琼看到那个死在大年夜的孩子之后写的,他写这个豆豆的时候,总是想起那个孩子。
他想写的是流浪儿童艰难的生活,偏又希望自己笔下的豆豆能过得开心愉快过得好。
因此,豆豆是一个个特别开朗的流浪儿童,他跟其他那些流浪的孩子都不一样,他总能在艰苦的生活里,找出不一样的乐趣来。
穆琼是从夏天开始写的,天气热的很,刚到上海的豆豆被晒得难受,就摘了柳条,编了一个柳条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兴致勃勃地逛起上海来……
这篇文写得非常欢快,豆豆的想法更是与众不同。
他很饿,不得不去翻找别人扔掉的东西,从中寻找食物,但他称呼自己的这种行为为“找宝贝”。
他晚上住在桥洞里,被蚊子叮咬,但一点不生气,反而对蚊子道:“我还饿着肚子,你们倒是先吃饱了!真羡慕你们!”
报纸上,依旧只刊登了三千字,而这短短三千字,就已经给读者展现了一个聪明伶俐,乐观开朗的流浪儿童。
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反而更让人心疼。
这孩子一直在挨饿。
郑维新看完一遍,又看了第二遍。
“我昨天看了《我在百年后》,当时觉得楼玉宇的文虽好,但比不上《我在百年后》,可现在……我又觉得他写地小说更好。”郑维新的一个同学道。
“我倒不觉得,依我看,还是《我在百年后》更好一些,天幸的文风用词非常特别,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写出来的!当然,楼玉宇的文虽然比不上他的,但跟别人比,已经非常好了。”
“这篇《流浪记》给我的感觉,跟《留学》有点像。”
“我也这样觉得,看《留学》,我仿佛经历了江振国的人生,看《求医》,看到的却只是被撕开的残酷现实,但这《流浪记》……它又让我开始经历豆豆的人生。”
……
这些人的议论,穆琼并不知道,但他要是知道,一定会告诉这些人,这是因为代入感的问题。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挺强的小说,但《求医》不是,而现在这篇《流浪记》……它的代入感,兴许比《留学》还要强一点。
这个故事,是完全从豆豆的角度去写的。
穆琼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在从豆豆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
穆琼已经写了两篇文了,拥有很多粉丝,不过他的新文到底刚开始刊登,开头又没有什么爆点,因此大家虽然看了,但没有讨论太多。
倒是《求医》和《我在百年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了。
今天的报纸上,甚至还刊登了某位知名人士写的这两篇文的读后感,这位在自己写的文章里,将《求医》和《我在百年后》都狠狠地夸了一番,号召大家都去看。
穆琼的生活环境其实挺封闭的,他接触的人就只有那么几个,可就算这样,他还是听到了很多夸奖,也看到了很多。
他在现代的时候,小说写的很不错,得了不少奖项,在网上也有很多评论,但这样被人喜欢,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穆琼定了定心神,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继续写起《流浪记》来。
既然大家喜欢,那他一定要多写一点,让更多人的可以看到。
穆琼这一写,就一直写到了中午。
吃午饭的时间到了,冯小丫在外面敲响了钟声,孩子们一窝蜂地往外跑去。
穆琼拿着带来的菜,也往外走去。
他今天带的菜是酱鸭,也就没有提前让冯小丫蒸热。
学校食堂那边,很多学生正在盛饭盛汤,见到他,他们纷纷打招呼:“穆老师好!”
“你们好。”穆琼朝着他们笑笑,走进食堂。
食堂里面放了桌子,学校的老师全都坐在桌边。
最初只有穆琼和钟老师在学校里吃饭,其他老师都是去外面买饭吃的,但后来魏亭来了,跟他们一起吃,再后来盛朝辉也开始跟他们一起吃……慢慢的,所有的老师就都在学校里吃饭了。
每个人都会带带不同的菜来学校,放在一起吃,竟也能吃得非常丰盛。
比如今天,钟老师带了两个炒青菜,穆琼带了酱鸭,盛朝辉带了油豆腐烧肉还有咸肉竹笋汤,还有别的老师带了炒鸡蛋什么的……一桌子菜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而除了这些,冯小丫还端了一碗鸡蛋咸菜汤过来,又切了半只白斩鸡。
按着穆琼的交代,她现在做荤菜不是白水煮鸡就是白水煮肉,吃着还挺不错。
穆琼吃饭的时候,公济医院,傅蕴安也在吃饭。
公济医院给医生提供免费的饭菜,而这些饭菜,还挺丰盛的,甚至有西餐中餐两种不同的选择。
傅蕴安和玛丽医生坐在一起,两人吃的都是中餐。
玛丽医生是医生,同时也是传教士,而这会儿,她就跟傅蕴安谈起了她的信仰。
傅蕴安笑着跟他说话,但并没有听到心里去。
他以前刚出国的时候,为了生活曾经在教堂里干活,一度是相信神的存在的,毕竟他们那时候过得太辛苦了,他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可是,两个男人在一起,是不被允许的……
傅蕴安很快就将自己面前的食物吃光了,笑着跟玛丽医生告辞。
玛丽医生道:“傅,你总是这么忙,都不知道要休息。”
“我希望能多做一点事,多救一些人。”
“好吧……我其实跟你一样。”玛丽医生道:“你快去忙吧!”
傅蕴安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起病例来。
他下午有一个手术要做,有个病人的胆里有了石头,需要把胆割掉。
正看着病例,他的助手来了。
“三少,天幸的寄了信来!”助手一进来就道,将一封信放在傅蕴安面前。
天幸这个人,是傅蕴安先知道,先了解的,因而这件事,霍英全权交给了傅蕴安处理。
天幸的信,便也第一时间被送到了傅蕴安的手上。
傅蕴安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看了起来。
这封信上一句废话都没有,就只写了药物的由来和培育方法。
傅蕴安原先,其实是不怎么相信天幸的话的。他不觉得天幸真的可以知道这么一种神奇药物的制作方法,但当他将这封信来来回回看了几遍……
哪怕他还没有去做过实验,他对这信上写的东西,也已经相信了五成。
无他,这上面写得太详细了!
还有就是,这里面写了一些实验器材,而那些实验器材,没进过实验室的人,肯定是不知道的。
而这样设备完善的实验室,在国内甚至根本就不存在!
这个天幸,恐怕不仅留过洋,还在国外的知名大学待过,并且拥有一个很好的导师。
傅蕴安的脑海里闪过一些名字,他试图将那些名字跟天幸对上,但又觉得都不像。
他的注意力很快就回到了自己面前的信上。
天幸写的,是一样研究成果,就不知道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还是从国外的实验室里窃取来的……
当然,不管到底是怎么来的,他都会好好研究。
傅蕴安将信折好放在怀里,过了好一会儿,心情才平静下来,然后就拿出一张纸,开始写东西。
写了一会儿,他又放开不写了,站起身,对着助手道:“你帮我叫一辆汽车,我要出门。”
“是,三少。”助手应了一声,出门去了。
傅蕴安却是找到了自己的同事,拜托他帮自己做下午手术。
傅蕴安平常总是帮别人,在公济医院的人缘非常好,他的同事一口答应下来,然后又在傅蕴安详细交代了病人的情况后不解地问道:“你下午有事?”
傅蕴安点了点头:“我要出去一趟。”
傅蕴安离开公济医院,坐上汽车,就去找了一个英国人。
他的医术非常好,而正是凭借着这医术,他在租界的洋人圈子里很受欢迎,那些洋人都愿意跟他交好。
而他这次找的这个英国人,就是他的朋友之一。
“傅,真难得,你竟然离开医院来找我了!”脸上长满胡子的男人用英文,说着,还想给傅蕴安一个拥抱。
傅蕴安躲开了:“抱歉乔治,我不习惯……我来是想跟你谈一笔生意。”
“什么生意?”乔治放下了自己张开的手。
“我有个朋友想要一套实验设备,我知道你这里有一套。”傅蕴安道。
他认识很多人,消息也就非常灵通。
“这套设备,震旦大学那边已经要了,就是价钱还没有谈妥……”乔治迟疑地看着傅蕴安。
“你要多少钱?”傅蕴安问。
“两万大洋。”乔治道:“傅,你是我的朋友,我不该开这样的高价的,但你知道的,实验设备要运来这个国家非常难,那些政客不许我们卖这样的东西给华人……”
“没问题。”傅蕴安直接道。
他知道乔治这个价格卖得高了。
乔治手上的实验设备并不是新的,而是实验室淘汰下来的,还不齐全,在国外的话,怕是一千大洋都没人要。
但他现在急着要,而且他自己去弄的话,不一定能弄到不说,就算能弄到,怕也要过几个月,才能到他的手里。
“傅,你真爽快!”乔治立刻就道:“成交。”
傅蕴安这才松了一口气。
乔治这时候又问:“傅,你的朋友要建个实验室?他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当然有。”傅蕴安道:“好的实验设备,他都是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