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流浪记》(1 / 2)

民国之文豪 决绝 3190 字 2个月前

李珍瑶看着阿毛跑远, 心情格外复杂。

这些年, 她在上海生活着, 不止一次见到在街边流浪的孩童, 而那个时候, 她从未将这些孩童看在眼里。

她早就习惯了。

可最近, 她看了楼玉宇先生的新书。

书里的豆豆每天都在努力寻找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是那么可怜,却又那么开朗,看着豆豆乐观地面对自己糟糕的生活,她突然觉得自己总是因为一些小事不开心抱怨,实在矫情的很。

今天, 她是和同学一起出来玩的,中间饿了, 就买了两个包子吃。

包子的个头还比她想象的要大,还不好吃, 她吃了一个吃不下了,瞧见有个瘦骨嶙峋衣不蔽体的孩子站在旁边, 突然想起豆豆, 就把这个包子给了他。

结果, 这个孩子朝着她跪下, 给她磕了一个头。

她只是给了这个孩子一个她不要的包子而已……

“珍瑶……”李珍瑶的一个同学带点迟疑地叫了她一声。

李珍瑶回过神, 看向自己的同学:“珊珊, 我想起楼玉宇先生写的《流浪记》了。”

“我知道。看到那个孩子,我也想起来了。”那个叫做珊珊的同学道:“我刚才有点反应不过来……我该去买几个包子给他的, 一个包子哪里够吃?”

“他已经走了,我们以后再说吧。”李珍瑶道。

她的同学点了点头,突然道:“珍瑶,你说我们要不要在学校里筹集一些捐款,然后设法帮助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李珍瑶一愣,随即道:“好主意!”

李珍瑶和自己的同学讨论起来,两人越说越起劲,最后竟是很快讨论出一个章程来。

她们这些能读书的女子,都是家里相对开明还很有钱的,而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她们从小就学了很多东西,筹集捐款帮助流浪儿童这事,对她们来说做着一点不难,就是有点麻烦。

但她们不怕麻烦。

像李珍瑶一样,在看了《流浪记》之后,对流浪儿童心生同情的人有不少。

陈老板是穆琼的忠实书迷,《流浪记》这本新书,他自然也看了。

这书,是穆琼迄今为止写的三本书里他最喜欢的。

说来也怪,这豆豆每天做的事情,也不过就是找食物填饱肚子,都没干什么事儿,但他不知为何,就是看得很起劲很喜欢。

他甚至同情起那些流浪的孩子来。

他的西餐馆现在生意很好,时常有客人把食物剩下,以前这些,他都是给员工吃的,吃不完就扔掉,可这几天,他将客人吃剩的食物收集起来,全都送去了租界附近的一个破庙里——在那个破庙里,住着好几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帮助流浪儿童的,还有郑维新。

看过《流浪记》之后,郑维新就带着自己的同学,收集了一些大家不要的旧衣服,拿去分给租界外的流浪汉。

很多人都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可以帮助他人的事情,就连平安中学的学生,瞧见那些在外面流浪的孩子,也会给他们一些食物。

于是,阿毛在吃了那个女学生给的包子之后,竟然每天都能得到一点吃的。

他觉得最近的生活,美好地好像在做梦一样。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正月十五。

这天平安中学是放假的,让学生们回家过元宵节,但穆琼还是一大早就去了学校——他和魏亭说好了,今天要去崇新学校看看。

崇新学校离平安中学并不远,两人也就没有叫车,而是一路走过去的。

路边的柳树垂下许多柳枝,上面已经长出了嫩芽,很多人家的门口,还挂上了大红的灯笼。

“今天晚上,新世界游乐场会办个灯会,你到时候可以带着你的妹妹和母亲去看看。”魏亭对穆琼道。

“好。”穆琼道,又问:“校长,崇新学校是怎么样的?”

魏亭听穆琼问起,就说了一些崇新学校的事情。

崇新学校分成崇新小学和崇新中学两个部分,其中小学还分成初小和高小,中学也分成初中和高中。

这所学校跟平安中学相比,要大一些,而收的学费,是平安中学的两倍。

当然了,就算这样,他收的学费其实也不算贵,不过就是初小每学期六元,高小每学期十元,初中每学期二十元而已。

但这个钱,并不像平安中学那样,包含书本费和饭钱——在崇新学校,买书都要自己买,吃饭也要另外花钱。

这也就算了,这所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就跟平安中学差不多。

“你妹妹是读小学,所以要在这边读,等她小学毕业,可以来我们平安中学读。”魏亭道。

“平安中学也收女子?”穆琼有些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