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穆琼又写了一些自己对未来的分析。
他这天写到了很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将《我在百年后》后面的稿子还有自己写的这些东西,全都寄给了霍二少。
把信寄出去之后,他一阵轻松,然后又去了一趟郊区,看那些孤儿。
他到那里的时候,金怀来正在教那些孩子认字。
金怀来国文刚开始学没多久,学的不怎么样,字写得很丑,那些孩子写的就更丑了,但不管是金怀来还是那些孩子,都写得很认真,好像他们在做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一样。
尤其是那些孩子,哪怕是只有四五岁,都不怎么懂事的,也一点不分心。
这些孩子都很早熟。
穆琼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就发现这学习的队伍里,多了三个孩子。
穆琼没有打扰这些孩子学习,轻轻离开去找了吴妈。
金怀来接手这些孤儿之后,又招了两个人,吴妈就只需要帮着照顾女婴,不需要再做饭了。
但吴妈的活儿并不轻松,因为不久前,有人在孤儿院门口扔了第三个女婴。
至于多的那三个孩子……其中有一对兄妹,是李珍瑶昨天刚带来的,另一个则是个七岁的女孩,是她的母亲给金怀来磕头,求金怀来把女儿收下的。
这女孩子的父亲酗酒,一喝醉就在家里打孩子,把这女孩打地遍体鳞伤,这也就算了,他没钱买酒,竟打算把女儿卖到窑子里去。
当娘的怎么劝都没用,就把女儿送过来了,求着金怀来收留。
说起来,之前收留的流浪儿童,大多是男孩,女孩是少数。
这并不是女孩受重视,而是因为被遗弃的女孩大多是女婴,她们大多根本没有长大的机会。
六七岁或者更大一点的孩子,家里出了事不得不在外流浪,才有机会活下去。而这个年纪的男孩一般没人要,毕竟养也养不熟,很容易变成流浪儿,女孩则不同。
这年头很多不富裕的家庭,常常没钱给儿子娶媳妇,是很乐意养个童养媳的。弄个小女孩到自己家,先让这孩子给他们做牛做马做家务带孩子,等养大了再嫁给他们的儿子……多好?
此外,妓院也是乐意要七八岁的女孩子的。这样的女孩买回来,先做些端茶递水伺候人的活儿,养几年就能接客了,只会赚不会亏!
整整齐齐的女孩子,一般是不会流落街头的。
穆琼早就了解到这情况了,事实上,他写的《流浪记》里,就有个类似的描写,出现过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跟豆豆差不多大,她被自己的父母卖给别人家当童养媳,而那家人对她非打即骂不说,还不给她吃饱,她饿得不行拿了她的“小丈夫”吃剩的团子吃,还被打折了一只手。
然后她就逃出来了,想要回家,但她不认识回家的路。
豆豆很热心,主动提出帮她找家,他们就开始一起流浪。
这女孩子会做针线,她捡来别人扔掉的衣服,用鱼骨头当针,又拆下线来,给豆豆缝了一件衣服,还把旧衣服缝在一起帮豆豆做了一床被子——书里的豆豆,迎来了秋天。
这个女孩子成了豆豆最好的朋友,豆豆要到了好吃的,自己不舍得吃,送给她吃,她呢,又说自己饱了,让豆豆吃。
两个孩子同患难共甘苦,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终于找到了这个女孩的父母。
女孩朝着父母扑过去,不想她的父母竟然打了她一顿,然后就要把她送回买了她的人家去。
因为她跑了,那家人要让她的父母把当初买她的钱还回去,而她的父母,是不愿意还钱的。
这个女孩子,就这么又一次被自己的父母送进了虎狼窝,那家人还变本加厉,对她更差了,嚷嚷着要把她打到听话。
她不爱笑了,再不像刚逃出去,刚见到豆豆的时候那样活泼开朗了,甚至不想逃跑了。
她整个人变得木愣愣的,已经认命。
豆豆偷偷去看她,给她送吃的,而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只管机械地干活。
豆豆是个活泼的孩子,但他生活确实是个悲剧。
这个女孩子,最后病死了……当然也可能是饿死的。
然后,将她虐待死的那家人,就找到她的父母,要她的父母还钱。
她的父母扑在她的尸体上哭,也不知道是哭死去的女儿,还是哭不得不还回去一半的钱。
这女孩最后被裹了草席扔了,豆豆把她背到郊外,挖了个坑埋了她……
穆琼在这边的宅子里待了一上午就离开了。
又过了一天,第二期的教育月刊上市了。
因为傅蕴安的建议,这一期的教育月刊增加了一些内容,更厚了一点。
而这份月刊刚刚上市,便立刻引来了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