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那一年,他选择了守护,而不是掠夺(1 / 2)

108,那一年,他选择了守护,而不是掠夺

靳恒远挑了挑眉,欲笑未笑,神思恍惚了。

记忆的潮水,好像一下子将他带到了很多年前。

在一个很糟糕的日子里,他带着一身的忧伤,从千里之外赶来嘉市,一来,为了看望生病的奶奶,二呢,为了疗伤。

他在奶奶病床边待了好几天,足不出户,闷头看书。

奶奶说:“小远,别老待在家,出去走走。”

嘉市,虽是他出生的地方,小时候打闹玩耍的地方,可自从正经读书开始,这个地方,渐渐就与他陌生起来了。

父亲不在这里了,母亲另嫁了,这个家早空了,守巢的老人,也只有在每年的春节才会和生活在异地的儿女聚上一聚。

可他不想让奶奶担心,还是开车走了出去。

无处可去。

只是漫无目的瞎逛。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善县近郊一处花田。

满地菊花,幽香迭荡。

很美。

他想下车去探幽寻香,花田里走来两个人,一高一矮,一女一男。

高挑的女子,长发披肩,美的娴静雅致,就像一副水墨画,韵味幽长;稍矮的是个男孩,十三四岁,学生模样,笑容明亮……

“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是摘了他两朵花,就把脸板成这样?小气鬼!”

男孩撇着嘴,回头瞪了一眼驱赶他们的花田主人。

“每个人都来摘我一朵花,我还要不要养家了?走走走!”

花田主人很不耐烦。

女子拉上不服气的男孩,加快了步子:“暮笙,别闹,摘花本来就你不对。花是用来赏的。人家还得做生意呢!”

他们从他车边走过。

“姐,以后,我们还来吗?”

“来,偷偷来,这里这么漂亮。不过,你可不许再淘气了。看看的话,他们还是让的。摘花,就等于断他们财路,他们当然生气了。”

一阵暗香袭来。

是淡淡的女儿香。

靳恒远嗅到了,也看清了女子的长相。

是她,苏锦。

那是曾与他结缘,并且也已经缘尽的女子,在那样一个懒懒的初秋的午后,一身娴雅的在他身边,擦身而过。

他很想下车叫住她,和她打个招呼:

“嗨,小书,还记得我吗?二斤。我是二斤。”

没有。

他没有下车。

反光镜内,另外出现了一个帅气男子,笑吟吟从一辆车上下来迎上了他们:是苏暮白——苏锦的男友。

很快,他们驱车离开。

他下了车,走进花田,坐在长满绿草的田埂上,忽就爱上了这里的宁静,远离了尘世的复杂,留下的只是花草的幽香。

后来,他在花田的西北方位,通过关系,买下了一块地皮。

那年秋冬季,一幢小别墅在那里悄然建成。

第二年春天,他承包下了别墅附近的田地,雇佣原花田主人,将这里全都种上了花草。

那时,他手头很拮据,所有的经费,全是向母亲借的。

这是一笔有出无进的账,没利润可图,可他还是任性的把钱投了进去。

阳春三月,苏锦成了这幢小别墅的软装设计师……

……

“恒远,你在想什么?”

苏锦见他走神,不由得叫了一声。

靳恒远回过神,面前的她,弯弯的大眼睛,流露着浓浓的疑惑。

他摇了摇头,轻笑而叹,上前,扶住了她的肩。

这丫头竟这么快就发现了电脑桌盒子内的钥匙了。

出乎他的意料。

“没有。我没有不满意。我很喜欢。”

他低低纠正她的臆测。

这事,他必须说明,否则又要起误会了。

“偶尔,我也会来这里小住两天的。不过我的工作实在很忙很忙,成天跑在外头的日子,比坐在办公室的日子远远要多的多。闲下来时,我还得去爷爷奶奶那边住一住,又或是去陪我妈几天。哪分得出太多时间跑来这里?”

这个说法,苏锦是信的。

做律师,的确会常常出差。

做一个出名的律师,那自然会更忙。

“不信?”

他轻问。

“信。”